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
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,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,对药品质量管理进行规范的重要制度。以下是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:
1. 不合格药品的定义 :
药品的包装不合格、外观质量不合格、内在质量不合格。
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。
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。
药品包装、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。
2.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 :
国家或省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。
质量验收、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。
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。
生产厂商或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。
3.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:
不合格药品不得验收入库、付款。
发现不合格药品要立即转至指定区域存放,并通知相关部门退货或报废处理。
不合格药品必须单独存放,执行色标管理,专账记录,定期盘点。
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,不能再销售,需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记录。
对于包装破损或不符合规定的药品,应及时联系退货处理。
不合格药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损和销毁,并在质管部门监督下进行。
4. 责任与监督 :
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管理,包括确认、存放、报损和销毁。
各相关部门如仓储、销售、购进等需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负责。
不合格药品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,并进行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。
5. 预防措施 :
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,应查明原因,分清责任,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。
药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应遵循GMP规范,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出现污染、混淆等不良现象。
6. 销毁程序 :
不合格药品销毁时,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,并填写“报损药品销毁记录”。
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。
以上是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。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和完善,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
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:
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标准是什么?
不合格药品如何处理?
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有哪些?